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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人一证通"证书申请

上海市"法人一证通"证书申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上海市

上海市政府于2012年2月13日决定在全市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简称“法人一证通”),以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采用“法人一证通”的数字证书准入方式,用人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的数字证书,可直接登录自助经办平台,办理首期开通的社会保险各项办事服务。该平台开通的18项办事功能,主要包括:城保新进、转入、转出、补缴、封存、启封、缴费基数调整、养老待遇申请、参保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单位基本信息修改、变更撤消等,以及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申报表、核定表、缴费凭证、单位欠缴信息、变更汇总表及明细、缴纳通知书等凭证的查询、打印、下载等。

一、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

1. 新申请用户

通过进入下载专区获得《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表格并打印后,用户根据申请企业的企业类型携带所需的资料(下表中打勾项)前往就近的服务网点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备注:对于初期刚设立还未有单位公章的法人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已有数字证书用户

如已经申请过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发放的数字证书法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办“一证通”数字证书:

2.1 方式一:网上申办

用户通过访问证书自助服务门户,进入证书更新栏目,填写法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后将原有证书在线更新为“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2.2 方式二:现场办理

用户通过进入本网站下载专区获得《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表格并打印后,根据申请企业的企业类型携带所需的资料和物品(下表中打勾项)前往就近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备注:对于初期刚设立还未有单位公章的法人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非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

1. 新申请用户

通过全市各服务网点或访问下载专区获得《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表格后携带如下在有效期内的资料前往就近的服务网点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企业类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业务:

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公章)必需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核定表(人保经办机构发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住房公积金登记证或汇缴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需

2. 已有数字证书用户

已经申请过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发放的数字证书法人单位,可以继续使用原数字证书办理相应业务,也可以携带介质及下列资料至全市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企业类单位携带如下材料办理业务:

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公章)必需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核定表(人保经办机构发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住房公积金登记证或汇缴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需